吴志成律师亲办案例
离婚纠纷,争得抚养权
来源:吴志成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5-03
浏览量:210


案情简介:原告施某(男)诉被告陈某(女)离婚纠纷一案,诉求要求将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。事实理由系被告性格极为偏激,在与原告吵架后,喝洗发精。之后又在原告的饭菜中加入洗洁精,且多次与原告的母亲也发生争吵,并致使原告母亲右手食指第一指节截指。双方感情严重不和,诉求离婚。

承办经过:被告陈某收到法院传票后,委托福清律师吴志成,本律师接受委托后,就相关案件细节话询问当事人,同时针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,在询问过程中得知,婚生女自被告搬离原告家后,就一直跟随被告居住在被告的娘家,由被告一直抚养,且原告在此期间均未支付过任何的抚养等费用。本律师在开庭前,就此诉求向原告及原告的代理律师进行沟通,在法庭上作调解工作,最后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,最后原、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婚生女由被告陈某直接抚养。本案充分体现调解的作用,取得了让当事人满意的结果。(本案胜诉,母女团圆)

以上内容由吴志成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吴志成律师咨询。
吴志成律师主任律师
帮助过490好评数7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福建省福清市万达广场A1号楼八层(市法院旁)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吴志成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福建亚恩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501*********302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福建-福州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福建省福清市万达广场A1号楼八层(市法院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