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志成律师亲办案例
贩卖毒品供认三起,最终认定两起
来源:吴志成律师
发布时间:2015-07-20
浏览量:404

案情简介:被告人施某贩卖毒品被当场抓获,其在公安部门主动供述共贩卖三起毒品(K粉),分别于201412月、2015123日凌晨、201512313时许共贩卖毒品11.9K粉,收取900元毒资。

承办经过:被告人施某被抓获后,其家属联系福清律师吴志成,在了解相关案情后,本律师接受了委托,会见了被告,查阅了相关案卷,为被告人施某作罪轻辩护。最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施某两起贩卖毒品,计8.71K粉。一审法院根据被告人认罪等情节,依法从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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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志成律师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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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福清市万达广场A1号楼八层(市法院旁)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吴志成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福建亚恩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501*********3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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